福建金森连续荣获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管理工作A类评价_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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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金森连续荣获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管理工作A类评价

2022-07-07

福建金森连续荣获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管理工作A类评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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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发布《关于公示2020-2021年度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评价结果的通知》,福建金森荣膺最高等级A级评价。福建金森始终坚持高质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,已经连续两年获得A类评价。


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依据《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上市会员单位投资者关系管理评价办法》开展福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考评工作,采取公司自评与协会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评价结果依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质量,全面、权威的反映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管理工作情况和管理水平;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,“A”类为最高评价等级。


福建金森始终坚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,努力做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。下一步,公司将继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,不断提升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和企业整体价值,提高上市公司质量,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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