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福建等5省(自治区)2013年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的通知_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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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福建等5省(自治区)2013年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的通知

2018-10-19

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福建等5省(自治区)2013年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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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福建等5省(自治区)2013年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的通知

林资发〔2013〕195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林业厅(局),内蒙古、吉林、龙江、大兴安岭森工(林业)集团公司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:
    按照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的总体部署,我局于2013年组织完成了内蒙古、福建、河南、海南、青海5省(自治区)的森林资源清查工作,清查成果已经通过审定,现予以公布。上述5省(自治区)的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成果可在本省林业工作中使用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国家林业局
 2013年11月26日
 

内蒙古、福建等5省(自治区)2013年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

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国建立了森林资源定期清查制度,每5年完成一轮全国清查工作。2013年是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的第5年,完成了内蒙古、福建、河南、海南和青海5省(自治区)森林资源清查工作。清查结果显示,5省(自治区)森林资源总体上呈现出森林资源面积和蓄积继续增加、森林质量和结构有所改善的良好状态。5省(自治区)森林资源清查主要结果如下:
    内蒙古自治区:森林面积2488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21.03%。活立木总蓄积148416万立方米,森林蓄积134530万立方米。天然林面积1401万公顷,天然林蓄积124732万立方米;人工林面积332万公顷,人工林蓄积9798万立方米。森林每公顷蓄积量78.53立方米,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中等以上的面积占88%。
    福建省:森林面积801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65.95%。活立木总蓄积66675万立方米,森林蓄积60796万立方米。天然林面积424万公顷,天然林蓄积35943万立方米;人工林面积378万公顷,人工林蓄积24853万立方米。森林每公顷蓄积量100.20立方米,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中等以上的面积占95%。
    河南省:森林面积359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21.50%。活立木总蓄积22881万立方米,森林蓄积17095万立方米。天然林面积132万公顷,天然林蓄积6629万立方米;人工林面积227万公顷,人工林蓄积10466万立方米。森林每公顷蓄积量55.98立方米,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中等以上的面积占89%。
    海南省:森林面积188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55.38%。活立木总蓄积9774万立方米,森林蓄积8904万立方米。天然林面积52万公顷,天然林蓄积6591万立方米;人工林面积136万公顷,人工林蓄积2313万立方米。森林每公顷蓄积量91.69立方米,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中等以上的面积占88%。
    青海省:森林面积406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5.63%。活立木总蓄积4884万立方米,森林蓄积4331万立方米。天然林面积34万公顷,天然林蓄积3900万立方米;人工林面积7万公顷,人工林蓄积431万立方米。森林每公顷蓄积量114.43立方米,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中等以上的面积占93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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